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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空调温度很少达标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2日00:00  兰州晚报

记者 滕效宏  稿件来源:

  本报讯自打“入伏”后,我市的气温节节攀升,除了冷饮和风扇外,空调成为防暑的首选。公共场所空调应该设置多少度?事实上,早在2007年,国家就对公共场所的空调温度设置做过明确要求——所有公共建筑内的单位,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记者带着这个问题走访了我市的多个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发现想要真正达到“26℃标准”还真不易。

  昨日下午3时许,在西关一商场内,记者刚进门,就感觉到凉风扑面而来,随后记者逐层上楼感觉,每上一层楼感觉温度在逐渐下降。“每次来商场时都感觉室内温度特别低,特别是气温较高的几天里,商场里边也就是22℃左右。”当日,前来该商场购物的一位市民告诉记者。记者昨晚8时许走访部分酒吧等场所时发现,甚至有个别酒吧的温度仅为18℃。

  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些市民,虽然有个别市民认为“温度高低因人而异”,但大多数市民并不认为“越凉快越好”。“夏天虽然热,但如果室内空调温度过低的话,进进出出会很难受。”张先生说。

  在某企业,记者采访了一位披着外套办公的工作人员,她告诉记者,由于单位的设备要时常降温,这几天室温一直在20℃左右,所以她经常上班时会披件外套,不然会凉出病来的。记者也发现,像这样带着长袖衫的工作人员不止一个。由此可见,对于“越凉快越好”这个准则,市民并不都“买账”。

  无论是公共场所还是家庭,无论从节电角度还是从医学角度,在炎热的夏季,空调“高一度”并非坏事。

  市民蔡先生认为,不仅仅是公共单位,每个家庭也应该有节电意识。“如果温度都能‘高一度’的话,那么对用电负荷肯定会有缓解,我觉得每个人都应该有这种意识。”市二医院门诊部一位医生告诉记者,从医学角度来说,26℃到28℃是适宜温度,如果室外的温度非常高,而室内的温度过低,如此频繁进出很容易导致着凉、关节不适等。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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