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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大立法为区划调整提供制度支持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2日02:30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讯 (记者 宋识径)7月30日下午,北京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关于东城区和崇文区、西城区和宣武区行政区划调整有关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为该市行政区划调整中的重大问题的解决,提供了制度支持。

  日前,国务院批复了北京市政府关于调整首都功能核心区行政区划的请示,同意撤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区,设立新的北京市东城区;撤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区,设立新的北京市西城区。随后,相关工作稳步推进。但是行政区划调整后,两个新区的人大代表何时选举、新区新一届人大产生前人大工作如何开展等重大问题并没有现成的解决之道。

  为此,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结合该市实际情况,起草了《决定》草案,并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

  记者看到,表决通过的《决定》共有五条,明确新区新一届人大代表于2011年下半年本市区县人大代表换届时依法选举产生,在新区新一届人大产生前,分别由东城区和崇文区、西城区和宣武区第十四届人大代表组成新的东城区和新的西城区人民代表大会(临时),依法审议决定新的行政区域内属于本级人大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新区人民代表大会(临时)设立常委会,分别由东城区和崇文区、西城区和宣武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组成,依法审议决定新的行政区域内属于本级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新区人民代表大会(临时)及其常委会,工作至2011年下半年产生新区新一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为止;分别成立新区人民代表大会(临时)第一次会议筹备组,负责组织本区人民代表大会(临时)第一次会议的筹备工作,召集本区人民代表大会(临时)第一次会议;东城区和崇文区、西城区和宣武区选举产生的北京市十三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继续有效,在市十三届人大召开会议期间分别组成新的东城区和新的西城区代表团。

  据介绍,这项决定的最大亮点在于向新区人民代表大会(临时)授权,为新区人民代表大会(临时)依法行使职权提供了制度支持。《决定》的作出,对在推进新区建设过程中坚持发挥人大制度的优势和人大的职能作用,保证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有序地开展工作,有重大意义。

  据了解,对于多个行政区被撤销又成立新行政区后人大该如何发挥作用等问题,相关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也没有先例可循。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这一创制性《决定》的作出,得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高度关注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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