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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志愿者活动到公民行动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2日05:37  汉网-长江日报

  上周六,市长阮成发为“爱我百湖”志愿活动授旗,这项活动从彼时起由召集层面转入行动层面。

  志愿者在武汉的湖泊保护方面能发挥多大作用,尚需时间来检验。仅从活动的发起来看,是十分成功的——媒体发起倡议,志愿者踊跃参与,政府首长及相关部门予以积极回应。

  可以说,这是公民行动与政府意愿的一次完美对接。武汉号称“百湖之市”,区域内星罗棋布的大小湖泊,是这座城市天赐的自然与历史财富。作为普通市民,若非利益获得者,大约从情感上都不会认同对湖泊的填埋与污染,保护湖泊的志愿活动,有广泛的民间基础。政府作为城市的行政治理单位和整体,在湖泊保护的态度和行动上有转折性,或许政府从来不曾公开支持对湖泊的填埋与污染,但持续多年的湖泊面积缩小与水质恶化,政府至少缺乏强硬的行动力度。这些年,出于对发展模式和生存环境的反思,特别是有“两型社会”试验和世界湖泊大会在汉召开等契机,政府对湖泊作用的认识在转变,湖泊保护的力度在增强。

  我的思考由此而来。如果没有这份契机,没有政府保护湖泊的迫切意愿,公民自觉发起的护湖志愿行动能否成行?社会公共管理千头万绪,我们现在知道,政府不可能包办一切,政府必须借助于社会的公民力量和组织,或者说,政府的一切公共治理,其实都应该在公民同意和参与的基础上。公民行动,并不总是与政府的意愿合拍协奏,也不以政府是否有准备为转移。政府此次固然欣喜于志愿者的护湖行动,因为它实际上类似于是对政府行动的一次配合,但对于公民行动,政府是否真有足够的接纳和心理准备。

  仅就护湖这一公民行动来看,政府就有可能面临尴尬。此前有媒体报道,某项开发工程可能涉及对部分东湖水域的填埋,后经证实不存在填湖行为。我们现在假设会有某个工程,能给地方带来相当大的利益,但确实涉及填湖。真正的公民护湖志愿组织,肯定会以各种方式表示抗议,这时候政府会如何选择。

  公民行动会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比如说民间发起的人权保护组织、弱者权益保护组织、劳动者权益保护组织、环境权益保护组织、动物权益保护组织等等,政府是否会对这些组织及其行动有足够的包容,是否能给其足够的发育和活动空间,是否能接受其可能给政府行为带来的掣肘。

  公民行动有时候是直接对政府的决策和行为表示反对,比如说厦门的PX项目事件,广东番禺的垃圾焚烧厂事件。如果类似的事情发生在武汉,城市政府是否有准备有能力应对、化解,能否体现出协商精神甚至是对公民意愿作出必要的让步。

  公民行动并不总是以温柔的形式展开,如同“爱我百湖”志愿者倡议书中所列,只是“劝阻、举报、媒体曝光、协商对话”,很多情况下,它可能以散步、静坐甚至游行示威的方式展开。如果发生这些形式的公民行动方式,政府会怎么办。

  中国是一个正在走向开放的国家,这表明我们这个国家会越来越体现出与世界的同一性,依此趋势,传统社会向公民社会的转型必然不可逆转,公民行动也会在社会空间内风起云涌。事实上,在先行发展地区,这种趋向已有诸多体现,武汉作为内陆城市,感受或许不深,但迟早都会到来。

  “爱我百湖”志愿者活动,我更愿意视之为政府接纳、回应公民行动的一次尝试,也是一次成功的尝试,但关于公民行动,城市政府还应该有更多的思考和准备。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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