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不支持Flash
跳转到正文内容

支持记者合法舆论监督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2日05:37  汉网-长江日报

  7月23日,《经济观察报》仇子明因报道上市公司凯恩股份关联交易内幕,被浙江遂昌县公安局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作出刑拘决定;7月29日,《华夏时报》女记者陈小瑛在采访途中被打;7月30日,自称霸王集团员工的青年男子被指闯入《每日经济新闻》报社上海办公区,围堵报社门口,推搡记者。

  7月31日,记者从新闻出版总署网站获悉,“《经济观察报》记者因报道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内幕遭全国通缉”一事引起总署高度关注,总署表示支持媒体记者进行正常合法的舆论监督。

  新闻出版总署密切关注此事,总署新闻报刊司在第一时间要求浙江省新闻出版局与丽水市公安局沟通调查了解详情,同时约谈经济观察报社相关负责人,并表示支持媒体记者进行正常合法的舆论监督。

  浙江省新闻出版局及时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并调查后获悉,7月28日,在浙江省公安厅的指导下,丽水市公安局组织有关专家连夜对该案的有关证据和办案程序进行审核。

  丽水市公安局调查核实后认定:遂昌县公安局目前对仇子明因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采取刑事拘留的决定不符合法定条件,责令遂昌县公安局立即撤销对仇子明的刑事拘留决定,并向记者本人赔礼道歉。遂昌县公安局于7月29日上午10时,撤销了对仇子明的刑事拘留决定。同时,丽水市公安局将对该案件办理情况作进一步的调查,查明情况后依照法律规定追究责任。

  新闻出版总署新闻报刊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新闻机构对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事件依法享有知情权、采访权、发表权、批评权、监督权,新闻机构及其派出的采编人员依法从事新闻采访活动受法律保护。

  新闻出版总署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新闻出版总署将继续深入贯彻执行《报刊记者站管理办法》和《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下半年将就《办法》贯彻执行情况到各地进行专项检查,要求各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加大对新闻媒体及其合法权益的保护。

  事件一

  报道上市公司内幕

  《经济观察报》记者遭网上通缉

  7月31日,经济观察报社称,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委宣传部和遂昌县公安局专程来京向该报及该报记者仇子明道歉。此前,仇子明因报道上市公司凯恩股份关联交易内幕,遭到公司所在地浙江丽水遂昌县公安局网上通缉。

  此前近一个月以来,仇子明先后发表多篇文章,质疑浙江凯恩股份有限公司在上市过程中,涉嫌非法侵占国有资产、通过他人伪造土地使用权从上市公司套取资金等问题。7月23日,遂昌县公安局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对仇子明作出刑拘决定。

  遂昌县公安局于29日10时,撤销了对仇子明的刑事拘留决定。丽水市公安局副局长、经侦支队支队长金珍表示,虽然公安机关撤销了对仇子明的网上通缉,但是这件案子并没有结束,对凯恩集团所控告的问题,公安机关仍将依法调查。

  此外,丽水市公安局将对该案件办理情况作进一步的调查,查明情况后依照法律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在办理该案过程中遂昌县公安局是否存在渎职行为,金珍称丽水警方会进行相关调查。

  ■ 对话

  仇子明:我不认识翁安余

  称其消息来源于媒体公开报道和网帖

  《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在“被通缉”后消失数日,昨日在北京经济观察报社露面。据悉,因遂昌县委宣传部及遂昌县公安局来京向报社及仇子明本人道歉,仇昨早从上海飞抵北京。

  新京报:什么时候知道自己被通缉了?

  仇子明:27日下午三点多。

  新京报:得知自己被通缉之后,最担心什么?

  仇子明:主要是确保自己的安全。我知道他们这么做是不合法的,我知道通缉令会撤销,但我不知道是哪一天。

  新京报:我看你气色很差,是不是一直休息不好?

  仇子明:对。

  新京报:最大的焦虑是什么?

  仇子明:如果问现在我有什么担心,我没有什么。更多的是一种感动,全国的媒体能够在这个时候站出来,对我的事情表示关心。

  新京报:有消息说你的线人是凯恩对头公司一名叫翁安余的财务总监?

  仇子明:我完全不认识这个姓翁的人。我的消息来源于其他媒体的公开报道和网上一些帖子。

  事件二

  自称“霸王”员工堵报社

  《每日经济新闻》称此事或与其批评报道有关

  7月30日16时许,四名自称霸王集团员工的青年男子被指闯入《每日经济新闻》报社上海办公区,围堵报社门口,推搡该报记者。随后该报社报案。霸王公司回应称,如真有此事,将严肃处理。

  《每日经济新闻》一许姓负责人称,目前警方已将双方当事人带走调查。并称“此事可能与我们曾经报道霸王洗发水的新闻有关。”

  此前,《每日经济新闻》发表文章称,霸王防脱洗发水被指借用丽涛过期批号;质疑霸王集团创始人陈启源是否真为“中药世家”。

  当日18时23分,“霸王”公司发表官方微博称,公司已派高层去上海调查,如真有此事,将严肃处理。

  记者了解到,当晚21时20分许,该报社被警方带走员工已回到报社。这位许姓负责人援引他的话称:“派出所已核实了对方的身份,可以确定其中一位青年男子就是霸王上海公司的员工,姓洪。另外三人的身份,警方并未透露。”

  事件三

  《华夏时报》女记者采访途中被殴

  疑因报道深国商负面新闻,深国商称对此不知情

  7月31日,《华夏时报》通报称,该报社女记者陈小瑛疑因报道深国商(全名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负面新闻被打,对此,深国商发表声明称与此事无关。

  当日,《华夏时报》网上发通报称,7月29日16时,《华夏时报》华南新闻中心记者陈小瑛接到匿名电话自称为深国商报料者刘先生,其表示看过本报之前有关深国商的报道,他即将离职,想把更多内幕资料给陈小瑛。陈小瑛与其约好晚上6时30分在上海宾馆附近见面,随后刘先生以车坏、找不到地方为名拖延时间,更换见面地点。

  陈小瑛在华强北振中路天虹商场南门口星巴克旁按约定等候,22时14分,一彪形大汉突然攻击其头部五六拳并加以辱骂,后离去。

  对此,《华夏时报》在声明中称,“这是一起有预谋的打击报复行为。”并称,目前深圳警方已立案调查。

  随后,深国商也在官方网站发布声明称,公司对陈小瑛遇袭事件毫不知情;公司与此事无关,近期也并无一刘姓离职员工。声明还表示,《华夏时报》于2010年7月16日刊登了有关深国商以及公司董事长的不实报道,深国商已发布澄清公告,同时向华夏时报社发律师函。

  (据京华时报、每日经济新闻)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