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不支持Flash
跳转到正文内容

奖励“小善”是一种合理的次优选择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2日07:06  燕赵晚报

  胡艺

  看见路人争吵,主动上前劝解,就能从公安机关领到一定的现金奖励,并且积分多了,在买房子、子女上学、就医等方面可享受一定的待遇。江苏宿迁市在全国率先对“小善”行为进行积分考核。(7月31日《扬子晚报》)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有人说,做好事是起码的社会公德,做好事者不仅要有一颗助人为乐之心,更应持一种不计得失的超然心态,如果“小善”公德要用物质激励,道德就变味了。

  我们从小接受的传统教育除了要助人为乐、做好事之外,还有诸如“受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这类要感恩回报的思想,因此我们在做好事的同时,内心一般都渴盼对方能说一声“谢谢”。

  我们在文化教育与经济建设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是在道德教育、感恩教育方面却有所忽视。有的受益人不仅吝于感恩,甚至会借此讹诈行善者,让人心寒。不注意保护社会的行善精神,难免会挫伤人们做好事、行“小善”的积极性。江苏宿迁对民众的“小善”行为进行积分考核,也有对道德教育滑坡、感恩教育缺失进行矫正的意味。

  子贡赎人不要报酬,被孔子批评,是诠释善行的经典案例。春秋时期,鲁国法律规定,在外看见同胞被卖为奴婢,只要出钱把人赎回鲁国,国家就会给予奖励。子贡从外赎回许多鲁国人后,自认为不需要这笔钱,拒绝了国家奖励,却遭到孔子责骂。孔子认为世上万事不过义、利二字,赎回同胞是一桩善举。让行善之人不蒙受损失,得到大家的肯定,愿意行善事的人就越来越多。子贡不要奖励固然可嘉,但同时也拔高了人们对“义”的认识。此后,再没有多少人愿意出钱赎同胞回国。子贡此举实际上反而害了其他落难的鲁国同胞。

  对民众“小善”行为进行积分考核,对经常行“小善”者给予物质奖励,是对民众“小善”行为的肯定。此举旨在唤起民众行“小善”的道德意识,应该得到公众的支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完全靠道德舆论的力量维持善行并不完全现实。在道德倡导不能立竿见影的情况下,给民众的“小善”行为进行物质奖励也不失是一种次优选择。给行善者一点鼓励,才会有越来越多的人这么去做。

  所以我们应支持“小善”有奖,这对公民道德素质的提升将起到倡导示范作用。当然,如果公众的道德素质提高了,做好事、行“小善”成了自觉自愿的普遍行动,“小善”奖也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也能避免老人摔倒无人敢搀扶之类的道德尴尬。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