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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娼不付钱 劫财再轮奸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2日08:21  深圳特区报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石义胜 通讯员 崔小慧)一名卖淫女与人外出开房,不料事后遭遇对方两名朋友的打劫与轮奸。近日,南山区法院判处被告人王某犯强奸罪,处以有期徒刑10年。

  2009年12月29日凌晨零时许,犯罪嫌疑人陈某东(在逃)与陈某军(另作处理)来到南山区西丽一无名发廊,支付300元的嫖资后,两人将女青年黄某、谭某带到附近一家旅馆开了两间房。陈某军与黄某在旅馆201房进行性交易,陈某东与谭某在旅馆202房进行性交易。之后二人交换房间,陈某东来到201房,并叫来他的朋友,即被告人王某、李某(在逃),要求黄某为他们两人提供免费性服务。遭到拒绝后,陈某东先打了黄某几记耳光,持刀威胁黄某脱掉衣服,并抢走黄某的200元。随后王某、李某先后强行与黄某发生了性行为。得逞后,被告人王某、李某离开现场。当日上午,陈某军、陈某东带谭某、黄某离开旅馆,途中两女青年乘机逃脱并报警。警方经过侦查,将王某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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