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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奖励首例违规警车举报者5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2日08:45  人民网

  8月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新闻发言人办公室透露,乌鲁木齐一市民因向新疆公安厅举报违规警车,受到公安厅500元奖励。这是新疆公安机关向社会公布有奖举报以来符合条件的第一例。

  7月23日,有市民举报,在乌鲁木齐市黄河路某家属院内停放了一辆制式警车无前后牌照,经民警出现场核查,该车系乌鲁木齐头屯河区公安分局某派出所民警驾驶的单位警车。经查,该车系区政府出资购买,牌照正在办理之中,该民警出示了分局开具的证明。

  今年5月13日,新疆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奖励公民举报公安机关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办法》。《办法》规定,公民对公安机关车辆违规问题的举报,经公安厅警务督察处核查属实,视情予以100元至500元的奖励。

  新疆公安厅称,该市民举报的警车符合《办法》警车管理方面的第四条:“警车未依法进行登记或者牌证不全的。”为兑现承诺,继续鼓励公民举报公安机关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深入推进公安机关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公安厅决定给予该举报人奖励500元。据新华社电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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