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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门诊统筹基金,专门解决普通门诊医疗费用 参保大学生有了门诊统筹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2日11:17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威海8月1日讯( 见习记者孙丽乐通讯员宫淑梅)1日起,威海在校大学生医疗保险标准有所调整,建立门诊统筹基金,且在病休学、假期、见习期、实习期内在外地发生的医疗费,个人不用再先负担总费用的20%。

  记者从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大学生在与其他城镇居民享受同等住院报销标准的前提下,建立门诊统筹基金。门诊统筹基金主要用于解决大学生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由各高校负责管理和使用,专款专用,结余部分可结转下年使用,不足部分由高校承担。参保大学生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统筹标准调整为普通大学生每人每年30元,低保对象和重度残疾大学生每人每年10元,全部由医疗保险基金承担,高校不再承担大学生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的筹集。参保大学生一旦发生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费用,一个自然年度内超过100元以上部分由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支付比例不低于60%,最高支付限额5000元。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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