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1日讯 (记者唐丽丽)从今年起,临沂市将实施城乡低保家庭高等教育入学救助办法。凡符合规定救助条件并经审核批准者,每人一次性救助不低于4000元,申请时间截止到8月20日前。
记者从临沂市民政局获悉,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经山东省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本科教育的大学新生,可申请一次性新生入学救助。考取师范、军校等专业免交学费的学生不享受此项救助政策。
凡符合规定救助条件并经审核批准的,每人一次性救助不低于4000元。凡人均救助金额达到4000元的地区,省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其余部分由市、县(区)财政承担。
8月20日前,符合救助条件的低保家庭高考录取新生可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提出书面救助申请,同时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原件及复印件;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救助金要于9月10日前,由县(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全部足额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确保每名受助学生入学前领到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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