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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剧毒液体没警示标志泰山区查处违规运输车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2日11:18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路冉冉通讯员周宇)一辆货车拉着罐装的剧毒液体行驶在路上,却没有悬挂任何危险品警示等标志。7月29日,泰山区交通稽查大队在十里河南外环路查处了一辆违规运输危险品的重型厢式货车。

  7月29日,泰山区交通稽查大队执法人员在十里河南外环路定点检查时发现一辆泰安籍重型厢式货车十分可疑,于是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发现,这辆货车所拉货物为罐装剧毒液体,但该车没有悬挂危险品警示灯及危险品标志牌,执法人员立即对该车进行了有效控制。交通部门表示,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危险货物必须使用危险品专用车辆进行运输。在车体上要有明显的危险品标志。危险品货物必须采取防止货物脱落扬撒措施。交通部门呼吁广大经营者要按照有关规定合法运输危险品,以保障自己及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据了解,为有效消除交通安全隐患,确保辖区道路安全畅通,泰山区交通稽查大队结合当前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和危险化学品整治,加大对路面危险品运输车辆的整治力度。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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