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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照公示栏“植入”广告有失公平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2日11:18  新安晚报

  □ 本报特约评论员 燕农

  “我们这里营业执照都被绑上广告了,这是不是违规的?”宿松县一些商户日前向本报反映,宿松县部分路段的店面换上了新的证照公示栏,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统一放在公示栏里,但公示栏下面却“绑定”了一种白酒的广告。宿松县工商局称,安装公示栏是统一部署,工商部门没有任何利益。(今日《新安晚报》A04版)

  虽然宿松县工商局极力澄清自身清白,不过根据以往诸多经验,政府部门与本地企业在超乎业务关系外过于密切,还是会让人浮想联翩。譬如,即便此次更新公示栏当地工商局没有得利,而企业出资制作公示栏的同时植入了自己的广告,是不是企业“投桃”支持了工商部门?工商部门会不会在日后予以“报李”?值得警惕。当然,这些只是猜疑。

  宿松县工商局给出的两个理由,似乎很难站住脚——一是这家酒业是县重点企业,对财政贡献较大;二是县政府强调发展、宣传地方品牌,争创著名商标。这些或许是事实,但是当地政府在既往发展、宣传地方品牌过程中,应该已经给了这个“县重点企业”诸多政策倾斜,无需存有如此“感恩”情怀,即使是进一步扶持和发展,那也是政府的事,与那100多家商户没有任何干系。换言之,政府要争创著名商标,100多家商户却没有义务为这个“著名商标”作免费广告,如此强制“搭售”,只能说在保护了“著名商标”的同时,侵害了其他商户的选择权。

  更重要的是,在这起沸沸扬扬的事件中,宿松县工商局已经搭上了行政信誉。无论工商部门怎样解释,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在“宿松县工商证照公示栏”出现的酒业广告,实际上已经暗含了工商部门的推介效应。放诸市场,隐喻着当地工商部门对这个酒业品牌的认可。在这个公示栏上,酒业最大的广告效应元素,不是“五粮工艺,口感柔和”,而是“宿松县工商证照公示栏”这顶“小红帽”。

  问题在于,工商行政部门的职责是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其中之一即是促进公平交易和公平竞争,以此推动市场繁荣。当工商部门在代表自身行政权威的公示栏中,变相推介某一酒业的时候,实际上是对其它酒业品牌的一种挤出。

  出现在当地“工商证照公示栏”中的酒业广告,与此前曝出的汉川市政府发文倡导公务接待喝某个当地酒,其实没有多大质的区别。只不过,汉川是以“红头文件”推介的,而宿松县只是给一家本地酒业戴上“小红帽”,不过,以政府部门的信誉担保实施经济发展中的地方保护主义,却是一致的——无论是直接还是间接,是白描还是隐喻。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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