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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南花苑一村"一村两治" 律师:物业出面管理最合适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2日12:51  新民网

  【新民网 独家报道】8月2日,新民网就“莘南花苑一村‘一村两治’”引发的种种问题进行了报道。一个小区住着两个镇的居民,发生矛盾纠纷究竟该由哪方介入管理?上海联业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展认为,还是应由小区物业介入解决这些问题。

  王展表示,以在公共绿化带种菜为例,这是小区范围内发生、涉及到全体小区业主利益的问题,属于物业管理范围。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权利归属与全体业主大会及其授权的业委会或物业公司。对小区六幢楼居民以“户口在梅陇镇”为理由,拒绝物业管理,王展表示这个说法不成立。他指出,目前各小区人户分离的情况很多,如果都要按户口属地各自管理,不切实际。

  王展还介绍,对于莘南花苑所属的居委会及梅陇镇集心村村委会来说,确实没有物业管理权属,而仅仅是起协调、行政管理等作用。

  王展据此建议,仍应由物业介入管理,同时建议小区其他业主不要漠视这些涉及公共利益的问题,“全体业主大会应该行使权利,委托物业出面解决。”(新民网 李欣 实习生 李若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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