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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套现作证明 仙桃警察为调解纠纷惹纠纷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2日15:04  荆楚网

  荆楚网消息(记者 陈莉霖 实习生 陈彤)7月28日,网民在荆楚网新闻报料台投诉,仙桃沙嘴派出所所长为一起纠纷做“证明人”,却出尔反尔,还扬言“老子把警服脱了要你死!”湖北省仙桃市公安局回复称,警员并无言语威胁,“民警签名作证”是为了防当事人跳楼,作证行为实属无奈。

  投诉人邹女士称,7月26日,她与仙桃市汉江酒店因酒席订金发生争执后报警。在仙桃市沙嘴派出所所长颜某的调解下,双方商定:邹女士放弃索还2200元订金,作为交换条件,由酒店方以在该处POSE机上刷卡的方式,帮助邹女士套取信用卡上35000元。作为“证明人”,颜某的司机在双方的书面协议上,签下了“颜XX”的名字。28日,邹女士要求酒店方履行协议,被以“不合法”拒绝。邹质疑协议上有派出所所长作“证明人”,在场的颜某表示“当时为了下台(阶)忽你的(当地方言:意指骗你的)”,双方发生争执。颜某便扬言“老子脱了这身皮打死你”。

  邹女士表示,如果自己的要求不合法,警方可以依法依程序办理,不应该采用欺骗的方式,甚至出言威胁。

  8月2日,仙桃市公安局给荆楚网发函称,“民警签名作证”是为了防止邹女士跳楼,此举实属无奈。

  函件称,7月26日上午,邹某在确认冻结的2200元定金已经返还到自己卡上后,仍以“在酒店跳楼”要挟酒店赔偿现金2200元。在其家属协助下,民警将其劝离。26日下午,邹某再次返回酒店,以“跳楼”要求酒店同意协助其套现35000元。为防止坐在窗户上的邹某采取过激行为,酒店行政总监熊某假装同意其要求,并以“黄万年”的假名在协议上签字,处警的民警也应邹的要求“签名作证”。之后三天,邹某多次以此到酒店要求“套现”,被拒之后闹事。经调查发现,28日处警过程中,被邹某言语辱骂,沙嘴派出所所长颜某十分克制,“绝没说‘老子把警服脱了要你死’”。

  该函件称,对邹某“砸毁酒店财物、扰乱经营秩序、以跳楼威胁酒店帮其实现信用卡套现”的违法行为,警方已调取相关证据,考虑到邹某身体状况,目前仅对其口头警告,尚未采取其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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