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1日讯(记者周锦江)1日,记者从奎文区民政局获悉,该区再次提高农村低保标准,由2009年的每人每年136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500元。同时,新增加农村低保对象350人。
参照物价上涨等因素,奎文区2009年上半年集中针对困难群众出台多项措施,包括提高低保标准、升级敬老院、扩大医疗救助范围等等,目前已经全部落地。将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了每人每月28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了每人每年1360元,时隔一年,2010年7月提高到了1500元,并有350人被新纳入低保范围。
记者了解到,城乡低保标准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的自然增长机制已经启动,物价水平上升,低保、五保供养标准也随着上调,并重点提升农村困难群众的救助水平。2009年,潍坊市城市低保标准全部提高到每人每月220元以上,其中中心城区和开发区由260元提高到280元,农村低保标准全部提高到每年1000元以上。2010年农村低保标准提到每人每年1200元以上,奎文区高出全市水平不少。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各项救助标准不断提高的时候,城市低保边缘家庭亟待关注。潍坊市、奎文区两级民政部门也将有针对性的实施分类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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