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的哥哥李某某将炸药和雷管存放在妹妹李某家的粮房内,炸药和雷管爆炸后,炸毁了李某家的房屋及左邻右舍的房屋。
雷管爆炸
7月24日左右,李某的哥哥李某某打电话称,因为陕西对雷管炸药查得比较紧,要将他在陕西府谷的炸药雷管存放到鄂尔多斯伊金霍洛旗的李某家,李某当时不在家,便把家门钥匙留寄处告诉了哥哥,让李某某自己存放。7月29日左右,李某某从陕西省府谷县大昌汗乡石岩塔村将炸药和雷管(数量不详)存放到妹子家的粮房内。李某回家后在粮房取东西时发现有一个尼龙袋用布盖着,箱子内有一些雷管,具体数目不清楚。
8月1日早6时,李某和丈夫浇地回到家,10时左右,正在睡觉的李某听到在自己家粮房内有玻璃破碎的声音后,出门发现粮房有黑烟冒出,李某意识到自家粮房内存放的炸药着火了,之后听到一声巨响。
警方侦查
8月1日10时26分,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其根高勒村乌兰色太社村民报案称,8月1日10时20分左右,乌兰色太社一民房发生爆炸,几间房屋被炸毁。
伊金霍洛旗公安局接到报警后迅速派警赶赴现场,经初步调查了解,爆炸地点发生在纳林陶亥镇其根高勒村乌兰色太社李某家,爆炸造成李某家及左右邻居冯某、冯某某家共14间砖混结构楼板房及家中财产被炸药炸毁,造成冯某妻子李某某腿部受轻微伤,直接经济损失正在核算中。
案件发生后,伊金霍洛旗公安局及时对李某进行了控制。而其哥哥李某某及自己的丈夫仍在逃。至于爆炸原因、雷管数量和炸毁房屋面积,警方仍在进一步调查中。本报记者 鲁蒙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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