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闯红灯不缴罚款 考驾照或遇阻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3日01:27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尤燕姿

  实习生 张清清

  本报讯 即日起,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或未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将收到交警开出的《泉州中心市区整治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告诫书》(以下简称“告诫书”)。昨日,鲤城交警大队在泉州市区文化宫岗亭,查处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等违法行为,不少行人或电动车驾驶人都同时收到了罚单和“告诫书”。

  据介绍,该“告诫书”主要是针对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行人“不在人行道内行走”或非机动车“闯入机动车道内行驶”等违法行为而开出的。告诫书分为两联,一联交给当事人,一联由交警保存,并录入电脑。也就是说,当事人(行人或电动车驾驶人)一旦交通违法,将会被记录在案。但据交警介绍,“告诫书”不能作为处罚依据。

  昨日上午,在鲤城文化宫路口,不少电动车因为闯入机动车道内行驶,被罚款20元。交警介绍,电动车违法受罚,驾驶人要携带自己的身份证、电动车合格证和购买发票等前去办理罚款手续,交警将对其开出《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但对于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将登记其证件号码,并开具“处罚决定书”——如果没有去处理罚单者,今后将不能办理考驾照等手续,必须在缴纳罚款后,违法记录才能消除。

  此外,为期一个月的整治行人、非机动车、摩托车违法行为的行动,交警部门在泉州市区温陵路环岛、温陵路与津淮街交叉路口、温陵路与九一街交叉路口、丰泽街与田安路交叉路口等4个路口,分别设置了“摩托车靠最右侧车道行驶”的提示牌。这4个路口的路面上,新增了四种标志,即限速标志、禁止掉头标志、人行横道让行标志、摩托车靠右侧行驶标志。据泉州市交警支队有关人士介绍,这些标志是事先做好的,然后粘贴在地面上,不会影响到车辆的行驶。

  昨日下午,记者经过以上路口时发现,远远地就能看见路面上的这些标志。同时,记者留意到,尽管交警在这几个路口处设置了“摩托车靠最右侧行驶”的标志牌,但仍有不少摩托车还是在道路中央蹿来蹿去。交警提醒,摩托车未靠右侧车道行驶,将被罚款100元。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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