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丽娟
实习生 邱淑娟
通讯员 赖晓兰 陈炜卿
本报讯 昨日,泉州市卫生局发布今年度“游泳池水卫生质量公告”。据悉,被抽检的泉州市区10家游泳池中,池水浑浊度、PH值、游离性余氯、尿素、细菌总数和总大肠菌群六项指标,都符合国家《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9667-1996)要求的仅有7家。
据介绍,7月初,对泉州中心市区10家游泳场所的20份游泳池水样,泉州市卫生局组织进行了卫生质量抽检。这10家游泳池分别为:泉州酒店游泳馆、泉州悦华酒店游泳馆、华侨大学游泳馆、泉州市五洋运动休闲有限公司游泳馆、东湖公园游泳馆、泉州市丰泽区西湖公园泳池部、泉州市体育场馆管理服务中心、北京中体健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游泳池、泉州游乐园泳池部和冠亚城市花园游泳池。
抽检结果显示,泉州市丰泽区西湖公园泳池部泳池水中“细菌总数”和“尿素”两项指标不合格;泉州游乐园泳池部和冠亚城市花园游泳池的深水区泳池水“游离性余氯”指标不合格。
对不符合卫生质量要求的游泳池,泉州市卫生行政部门将责令限期整改,并将加大卫生监管力度,改善和提高游泳池水的卫生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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