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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机关下月全面禁烟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3日02:35  京华时报

  据新华社电《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已经获广东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2010年9月1日起生效施行。这是2日举行的《条例》公布施行新闻发布会披露的。

  《条例》于今年4月28日经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由于包含一些处于国内领先的规定,《条例》从制定到三审通过都备受舆论关注。如《条例》规定,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办公室、会议室、礼堂、公共走廊、电梯以及本单位的餐厅、咖啡厅禁止吸烟;经营者或者管理者没有按照规定在限制吸烟场所设置吸烟室或者划定吸烟区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拒不改正的违法吸烟者处以50元罚款。

  广州市控烟协会副会长陈万鹏说,对广州市的控烟前景充满信心,但也不可忽视面临的困难。比如要求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平方米以上或者餐位在75位以上的餐饮场所要设置吸烟室或者划定吸烟区,还必须安装独立有效的通风换气装置,这对于不少餐饮场所是个难题,需要时间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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