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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悬赏十万缉凶嫌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3日05:34  钱江晚报

  记者2日从湖南省公安厅获悉,经过连日艰苦细致的侦查,湖南省公安厅确定了长沙芙蓉区爆炸案犯罪嫌疑人刘赘衡的身份,并向社会发布通缉令。

  2010年7月30日,长沙市芙蓉区发生一起爆炸案,造成4人死亡,19人不同程度受伤。经侦查,确定犯罪嫌疑人刘赘衡,男,汉族,51岁,籍贯衡阳市,身份证号430402195902282535,身高1.58米,中等身材,圆脸,短发。逃跑时上穿白色短衬衣。

  湖南省公安厅在通缉令中要求,如有知情者,请迅速向公安机关举报。并表示,对提供重要线索抓获犯罪嫌疑人或直接抓获犯罪嫌疑人的,公安机关将奖励人民币十万元。湖南警方同时面向社会公布湖南省和长沙市两级公安机关举报电话。

  0731-84590320(湖南省公安厅),0731-85010202(长沙市公安局)

  7月30日16时15分左右,长沙市芙蓉区一税务分局大楼发生爆炸。事故发生在长沙繁华闹市区的芙蓉区恒达路的长沙市芙蓉区国税局东屯渡税务分局办公大楼三楼。

  事发时,爆炸现场周边玻璃碎屑满地,税务分局办公大楼三楼几乎所有的铝合金玻璃窗都被震碎,被炸飞的不锈钢防盗窗收集了一卡车。

  事发后,湖南省公安厅、长沙市公安局迅速展开调查,现场勘查各种迹象显示此案系人为制造爆炸所致,警方作为爆炸案立案侦查。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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