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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氏铲车撞人案犯罪嫌疑人被刑拘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3日07:19  燕赵晚报

  本报讯(记者 刘志如)记者昨日获悉,经警方查明,8月1日发生在河北省元氏县的铲车撞人事件系一起醉酒驾车连续撞人的重大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李献良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元氏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目前,该案已经造成11名群众死亡。

  犯罪嫌疑人李献良(原误为李现良),男,1973年8月8日出生,元氏县赵同乡池村人,元氏县南佐镇盛兴煤场铲车司机。8月1日中午,煤场经理张某为李献良送行(李献良提出辞职,当日上午已结完工资)。席间,李献良喝了不少白酒。15时许,元氏县前仙村钱某来煤场拉煤,李献良负责装车。钱某指责李献良把煤矸石和煤面装进了车里,双方由此发生口角,继而推搡拉扯,后被煤场老板张某拉开。李献良恼羞成怒,驾驶铲车将煤场内的简易房屋推倒,致正在房内休息的山东客户丁某被砸身亡。之后,李献良驾驶铲车冲上井元路(井陉-元氏)南佐路段及南佐镇村内,先后撞毁数十辆各类机动车,撞坏简易房屋及门脸等十余间。案发当时有8名群众先后死亡,20余人受伤,截至目前,又有3名群众因伤势严重不治身亡。

  当晚8时对李献良的酒精检测显示,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54mg/100ml,属于醉酒状态。李献良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已经被元氏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各项善后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开展。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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