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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枫巷发生一起火灾 1人死亡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3日07:34  温州网

  核心提示:

  昨天上午9时许,鹿城区五马街道永宁社区七枫巷107号发生火灾,造成1人死亡。

  上午9时9分,温州消防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鹿城区五马街道七枫巷发生火灾,随即调派广场路消防中队和江滨路消防中队2个中队4辆消防车25名官兵赶赴现场。9时13分,广场路消防中队到达现场并迅速展开扑救,9时18分火势得到控制,9时20分火灾被扑灭。

  据介绍,火灾地点为七枫巷107号二楼南边的一间民房,过火面积约10平方米。起火原因及财产损失情况,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中。据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初步勘察,该起火灾不排除人为原因,鹿城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目前已介入调查。

  火灾发生后,市委常委、鹿城区委书记余梅生,鹿城区委副书记、区长王立彤专门作出指示,要求迅速查清火灾原因。鹿城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贾焕翔接报后也迅速到场指挥、协调相关工作。商报记者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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