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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将严惩旅行社向导游收取人头费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3日10:05  南海网-海南日报

  我省开展旅行社经营和价格行为重点整治

  向导游收取“人头费”将严惩

  本报讯 (记者程娇)记者从省物价局了解到,根据《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部署,为解决旅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扎实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我省价格、旅游、工商等部门近日起开展为期4个月的旅行社经营和价格行为重点整治。

  据悉,此次重点整治的主要任务是依据国家和我省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严厉整治旅行社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这些违法违规行为包括:旅行社组接旅游团队不按规定与组接社或游客签订合法规范的旅游合同,不执行旅游统一行程表制度的;旅行社组接旅游团队不按规定一次性收费,未收任何费用或只象征性收取未达到行业平均成本的费用,旅游行程开始后再次向游客收取合同外费用的;旅行社未经旅游者同意在旅游合同约定之外提供其他有偿服务、在旅游合同和统一行程表之外安排旅游行程的,增加自理、自费项目并收费,增加购物活动次数,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的;旅行社向导游收取“人头费”、“带团费”和向组团社返还“人头费”的;旅行社选择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或者接待服务能力的景区、餐饮、住宿、交通等企业接待旅游者的;旅行社炒卖客房等10种。

  据了解,在整治过程中,我省相关部门将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通风报信、说情开脱、充当保护伞的国家公职人员,强化行政问责,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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