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2日讯 (通讯员张文厚张文远记者田慧)记者从临沂市住建委了解到,临沂将全面推行生态城镇指标评价考核制度,符合条件的县城、镇、街道将被授予“临沂市生态县城”或“临沂市生态城镇”,这在省内尚属先例。
临沂市生态城镇指标主要反映经济发展、人口就业、城镇建设、生态环境、节能减排、市容环境、居民生活等七个方面的内容。指标包括人均一般预算收入应达到当年全市平均水平,人口城镇化率应达到当年全市平均水平等。
据悉,临沂市生态城镇的考核自2010年开始,每两年评审一次,申报时间为当年10月份。凡基本条件具备,各县均可申报临沂市生态县城,各镇、街道均可申报临沂市生态城镇。临沂希望通过该活动,大力开展“临沂市生态城镇”创建活动,进一步落实城镇化主导战略,实现城镇化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生态城镇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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