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烟台8月2日讯(记者孔雨童)记者在2日召开的全市医改会议上获悉,年内烟台将把剩余七个县市区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实现全市公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售药的“零差率”;同时规定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补助标准提高至人均120元;此外将开展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试点。
据了解,目前烟台市芝罘、莱山、开发、福山、招远、龙口、莱州七个县市区42个公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59个乡镇卫生院已经先行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在此基础上,年内烟台将把剩余的七个县市区一并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