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被批捕
本报8月2日讯 (通讯员舒晴国宇记者吴慧)一男子酒后骑摩托车送同伴回家,途中摩托车不慎撞到路边一块石头,将车后座的同伴摔死。
朱某是郯城县褚墩镇某村村民,2010年6月18日15时许,朱某等五人在邻村的一家烧烤店喝酒,一直喝到晚上十点多钟才结束。
这时已有醉意的朱某骑着摩托车带同伴晓先(化名)回村,因朱某酒后驾驶,致使摩托车不慎撞到路边的一块石头,将在后座上的晓先摔到水泥路面上。
朱某见晓先气息全无,这才急忙联系晓先的家人。众人急忙将晓先送到附近的医院,被告知早已死亡多时。
8月2日,郯城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将朱某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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