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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蒙山法院对一特大贩卖假烟案作出一审判决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3日18:37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梧州8月3日消息(记者张江元 梧州台谢大明)近日,广西蒙山县法院对一宗特大贩卖假烟案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陆某等6名被告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至有期徒刑六年,同时处以一万元至十万元不等的罚金。

  今年1月8日,蒙山县烟草专卖局发现了一起涉案金额超过5万元的销售假冒香烟案,移送蒙山县警方处理。蒙山县警方与烟草专卖局联手,经过一个多月的侦查,掌握了案犯陆某等人贩卖假烟的确凿证据后,在蒙山县和广东顺德市展开收网行动,将涉案人员全部抓获归案,现场查扣涉案车辆1台,查获假冒香烟9件多、散装烟支1万多支、烟叶烟丝76公斤以及账单、账册一批,案值达141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5月至2010年1月,陆某在广东顺德市从他人手上购买假冒红河、椰树、红梅、红塔山、五叶神、红双喜等品牌的香烟,通过长途客运汽车运回蒙山县,批发给黎某、廖某、杜某、韦某等人销售,陈某则负责在蒙山县送货,各人分别从中牟利。他们的行为已经构成非法经营罪。由于这六名被告归案后都能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黎某、廖某、杜某、韦某退出了全部违法所得款,法院酌情依法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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