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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清贫男子抢银楼 法官认为情有可原轻判一年缓五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3日21:15  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8月3日消息 据台湾“中广新闻网”报道,台湾两名男子家境清寒,在百般无奈下窃取一把锤子,一人把风一人拿着铁锤在闹区抢劫银楼。结果警铃大作,接应男子骑车落跑,行窃男子则被民众围捕。全案经审理后,法官认为2人无不良前科且情有可原,依抢夺未遂罪名判处二人一年徒刑、缓刑五年处分。

  判决书中指出,20岁的王姓和陈姓男子都居住在苗栗头份镇,并无任何不良前科。但因为家境清寒,为解决家中经济困境,今年3月下旬二人从苗栗北上新竹市,先在南寮窃得一把铁锤,接着再窃取一面机车车牌,悬挂在骑乘的机车上。二人在一天一夜没钱吃东西和没有睡觉,饥寒交迫的情况下,共乘机车到新竹市闹区东前街一家银楼前,由王姓男子负责接应和把风,陈姓男子下车行抢。却不料陈姓男子持铁锤敲打玻璃柜之后,一时警铃声大作,吓得王姓男子加速逃逸。陈姓男子冲出店门外,不见同伴,随即遭附近居民连手围捕压制在地。

  全案法官审理发现,二名被告家境困顿,并无不良前科,犯后又与被害人达成和解。法官又审酌二人抢夺未遂的动机和行为,与一般缜密犯案、手段残暴的手法并不相同,认为2人经侦审程序后,应无再犯之虞。于是法官轻判二人一年有期徒刑、缓刑五年的处分。但二人有观察辅导再教育之必要,缓刑期间则交付保护管束。(中国台湾网 马丰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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