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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医 医保支付增加20%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5日01:07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郝希良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今后参保人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医,其医疗费用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将增加20%。

  同时,国家和省确定的基本药物目录品种全部纳入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个人先行支付比例基本为零;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政府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所使用的所有药品按照购进价格销售,基本医疗保险按有关规定支付结算。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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