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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频发 盛夏警惕超负荷使用电器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5日02:17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俞志村

  见习记者 马思明

  通讯员 黄建伟

  本报讯 1至7月,泉州市共发生火灾709起,死亡11人(其中7月份死亡6人)直接财产损失1035万元。因为用电和用气不慎引发的火灾,几乎占了一半。这是记者从昨日召开的泉州市消防工作第二次联席会议上获悉的。

  记者在会上了解到,住宅发生火灾的比例较大,有186起,占26%;因电和气引发的火灾最严重,共发生344起,占火灾总数的48.5%。此外,夜间11时至早晨6时,这个时段发生火灾致人死亡的频率最高,共发生火灾6起,死亡9人。

  泉州市消防支队有关人员说,夏日高温,尤其在三伏天气里,超负荷地使用空调、冰箱等电器,成为家庭火灾的主要隐患,提醒广大市民家中最好配备家用灭火器材。

  记者就此走访了泉州市区的晶都国际小区、冠亚华园小区和阳光巴黎小区,在询问了20来名小区居民后,得到的回答是,没有一人家中有配备家用灭火器材。

  泉州市民夏女士说:“家里出现大的火灾不太可能,一些小火用水就可以扑灭了,灭火器放在家里有点小题大做,看上去也不怎么吉利。”泉州市区泉秀街一家经营消防器材的店家则表示,家用小型灭火器基本无人问津。

  泉州市消防支队有关人士称,水并不是万能的救火工具,比如电器着火、油锅着火都不可能用水扑灭。如果遇到这类火灾,最好用干粉灭火器。平时用电器要加强防范意识,家用电器使用后不要忘记关掉电源,对电器线路要经常检查,防止线路老化引起火灾。液化气一旦发现燃气泄漏,应立即关闭气阀和炉具开关,并打开门窗,同时不要开关室内任何电器或使用室内电话。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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