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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局长被判刑照样领工资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5日02:21  现代快报

  湖南醴陵劳动局出怪事

  原局长被判刑

  照样领工资

  湖南醴陵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劳动局”)3位原局领导,因受贿罪被立案查处并采取强制措施后,工资、补助、津贴照发不误,醴陵市检察院发现这一情况后立即向该局发出检察建议,日前涉案三人的工资已经被停发。

  今年5月初,醴陵市检察院在该市劳动局进行预防调查时发现,已被该院查处的该局原书记曾兰秋、局长陈远林(二人已因受贿罪被判刑)、副局长万春明(因涉嫌受贿罪另案处理)在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其所在单位仍照发他们工资、补助和津贴。

  醴陵市检察院立即向醴陵市纪委、市委组织等部门汇报,建议停发陈远林等3人自被刑事拘留之日起的工资。

  7月30日,醴陵市检察院在收到该局一份检察建议回复函后,对该局进行了跟踪回访,发现该局已经按照建议要求,停发了3人的工资、福利,并将已发给曾兰秋的工资福利等如数追回,同时对曾、陈二人的党员和公职身份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置。

  官方回应

  接通知后已经停发了

  3日下午,醴陵市劳动局一位江姓副局长在电话中告诉记者,原来曾兰秋、陈远林、万春明3人的工资都是由财政统发的,现在上面已经停发了,津补贴在接到上面通知后也已停发了。为避免再次出现类似情况,今年6月初,醴陵市检察院与该市人大、政协、纪委、组织、人事等相关单位和部门召开了联席会议,并就如何处置职务犯罪嫌疑人的工资福利关系和党员、干部身份问题达成了共识。 据《潇湘晨报》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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