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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籍农民工拿着补贴学技能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5日04:20  信息时报

  信息时报讯(记者 黄艳 实习生 马诗蕴) 昨日,记者从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本省农村劳动力参加各项培训,经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关证书的,可享受一次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其中,穗、深两市人员最高可获补贴1900元。

  农民学电脑技能可获补贴

  按照省人社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该项补贴对象为本省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农村劳动力,全日制在校生不享受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补助资金补贴。农村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单项职业能力培训、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培训均在补贴范围之内,经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关证书的,可享受一次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通知规定,各地应参照省的分类补助标准,在省分类标准的20%幅度内上下浮动,于8月底前制定实施本地分类补助办法。

  对省分类标准中未包含的职业(工种)和项目,由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参照同类型职业(工种)和项目确定补助标准,报当地政府批准同意后实施。

  在省分类补助标准中,广州、深圳为Ⅳ地区,经培训取得高级技师资格的农民工,可获得1900元补贴。

  单位培训农民工也有补助

  通知表示,用人单位委托定点培训机构培训本单位农民工的,各地按分类培训补助标准的50%和职业技能鉴定补助标准的50%分别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学员自愿参加培训收费标准高于财政补贴标准的职业(工种)和项目培训,定点培训机构可以向学员收取超过培训补贴标准的差额费用。

  按照规定,培训机构可向学员、用人单位预收一定的培训费用,但在培训课程结束后应当及时、全额退还预收的费用。由于学员或用人单位原因造成中途弃学的,定点培训机构不予退还预收的培训费用。

  学员培训获证后半年内,对受定点培训机构委托并成功推荐学员就业的职业中介机构,或成功推荐本机构学员就业的定点培训机构,按人均20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

  培训机构作假要取消资格

  本省农村劳动力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介绍补贴从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补助资金中列支,省财政按人均1400元标准与各地结算。如有不足部分由当地财政自行解决。

  通知还规定,对有下列五类之一情形的定点培训机构取消定点资格,并视情况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将培训任务委托、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弄虚作假,培训质量低劣,学员反映强烈,经整改无效的;向学员滥收培训费的;骗取、套取培训资金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1分2分3分4分5分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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