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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外国人在川民事或经济纠纷咋处理?

  成都商报讯(记者 王冕 实习记者 何璟)涉及外国人在川民事或经济纠纷的案件,或是外国人在川死亡案(事)件,省内相关部门该怎么处理?记者昨日从四川省外办了解到,1万册《涉外案(事)件处理操作手册》将发放到法院、检察院、公安等直接处理涉外案(事)件的一线部门和人员手上,为他们及时规范处理此类案(事)件支招。

  四川省涉外案(事)件数量逐年上升

  “随着四川省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化,来川常驻外国人和旅游、商务等短期逗留人员将进一步增多。”四川省外办副主任谭欣介绍。全省有记录的常驻外国人达七八千人,其中,成都常驻外国人就有5000人左右。

  人员的增多也导致涉外案(事)件出现逐年上升的趋势。2008年,省外办直接处理境内涉外案(事)件17起。但2009年,省外办直接处理境内涉外案(事)件就比上年翻了一番。全年,直接处理涉外案件和事件35起,处理克罗地亚、匈牙利、马来西亚、澳大利亚大使馆和美国、日本领事馆的照会12起,参与搜救搜寻外国登山失踪者3起。2010年至今,省外办直接处理涉外案(事)件已达14起。

  一线人员须补充涉外知识

  该手册由三大部分内容组成。里面理清了外国人、外交官、领事官员、领事保护等概念,提出了处理涉外案(事)件时需注意的原则,列举了一些常见的涉外案(事)件的类型、详细描述了安排探视、扣留护照等情况的处理办法。在涉外案(事)件数量呈上升趋势的情况下,谭欣认为,发放手册,将帮助一线部门和人员更及时规范地处理此类案(事)件。“当前,一些部门和人员的涉外知识还需要补充。”他举了个例子,外国驻华使领馆的外交官、领事官员等,按照《维也纳公约》,享有外交或领事特权与豁免,其使领馆的雇员却不享有这样的权利,“所以在处理相关案(事)件时,一定要分清两者的区别,不要误以为是只要在使领馆工作的人员,就都享有特权与豁免。”

  昨日,省公安厅、省法院、省监狱管理局等部门的相关负责人也来到了手册发放现场。省外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协调这些部门,及时向外国使领馆妥善做好情况通报和安排领事探视工作,妥善处理发生在四川省区域内涉外案(事)件,包括正常死亡、非正常死亡、失踪、司法审判、执行死刑、探监、经济纠纷、民事纠纷等各种情况。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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