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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共利益视角看曹良柱的“拆危”

  □单士兵 重庆 知名评论员

  公共利益不应该被少数人的利益捆绑,官员践行公共责任的行为,也不能被少数人的意见所剥夺。“5·12”地震后救援与重建,其实也在考量着基层干部在公共治理方面的智慧、效率与责任。

  随着民主意识与公共精神的提升,这些年,已经没有多少人再把那种缺乏激情不做实事的“老好人”视为好干部了。曹良柱肯定不是“老好人”,他实实在在地做了很多事,但也还是有人不把他视为好干部。

  “5·12”特大地震发生后,曹良柱在没有完全获得所有村民委托的情况下,采取果断措施对危房进行强拆。这种行为也被一些群体称为“武断”“霸道”,进而质疑他参评“建设成都杰出贡献奖”的资格。

  不必讳言,在今天的中国,只要是与“拆迁”挂上钩的官员,多少都容易被“污名化”。如果不关注客观原因与具体情况,只要看到与拆迁相关联的干部,就去横加指责,那其实也很容易陷入另外一种极端。

  斥责曹良柱地震后拆除危房行为,其实就是这种社会现象的一个缩影。“5·12”地震发生后,新兴镇出现大量倒塌和严重受损的房屋。按照中央相关要求,当时应该以最快速度搭起板房,安置村民。“最快速度”这几个字的意思不言自明,它其实就是要求基层干部必须讲求行政效率,来保证受灾群众的生命安全。很显然,新兴镇只有在最短的时间内拆除危房,腾出空地搭建板房安置村民,才能最大限度地保证受灾村民的安全。

  尊重民意绝不是教条地理解为“听从所有民众的意见”。从某种意义上说,它其实是强调如何最大限度地尊重绝大多数人的意见。事实上,即便是在大地震那种特殊背景下,为了拆危房,曹良柱也还是做了大量工作,绝大多数村民都写了拆迁委托书。他果断决定拆除少数没有写委托书又联系不上本人的房屋,其实就是在尊重绝大多数民意的情况下,践行着自己的公共管理责任。毕竟,在那种情况下,少数人有限的物权,绝不应该凌驾于绝大多数人的生命权之上。

  转型期的中国各种社会矛盾凸显,各种利益博弈纷乱错杂,很多时候,容易让一些人陷于某种价值与责任的迷失之中。曹良柱在地震后拆除危房,本身也涉及到特定的利益博弈,也会形成某种官民矛盾。正确看待类似行为,就不应与当时客观情境割裂开来,也不应该以今天的视角去过度强调某个特定个体的利益。在当时情况下,让绝大多数人拥有遮风避雨的温暖家园,就是最大的看得见摸得着的公共利益。

  公共利益不应该被少数人的利益捆绑,同样,官员践行公共责任的行为,也不能被少数人的意见所剥夺。“5·12”地震后救援与重建,其实也在考量着基层干部在公共治理方面的智慧、效率与责任。曹良柱这个“拼命三郎”在地震期间和灾后重建中的一系列行为,足以说明他是以维护公共利益来履行职责的好干部。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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