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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现榨饮料安全管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起草了《餐饮服务单位现榨饮料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近日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指出,现榨饮料不得使用食品添加剂。此外,征求意见稿还规定,现榨饮料应存放于加盖的容器中,加工后至食用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卫生部等部门4日还联合印发《2010年加强整顿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要曝光一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企业名单,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违法犯罪行为。(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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