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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细化酒后驾车处罚标准 酒精含量成关键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5日05:51  成都晚报

  开车时醉酒的程度不同、超速了具体的超过额度不同……怎样处罚?这是交警常面临的难题。目前,省交警总队与清华大学法学院公法研究中心合作编撰的《四川省公共交警执勤执法指南》(下称《指南》)正在成都、德阳、绵阳等8市州交警试行,成都市公安局交管局二分局是我市首个试点单位。

  “哪种情况下可以不处罚,或是从轻从重处罚,一种违法行为根据其行为轻重、后果轻重罚多少?都做了详细的规定。”据省交警总队法制科廖峻介绍,《指南》在全面梳理交通警察现有执法依据的基础上,对交通警察执法依据、违法行为认定、处罚考量、处理程序和疑难问题处理做了全面、细致、逻辑清晰的规定。

  关键词:酒后驾驶

  《指南》将酒驾等市民最容易犯的交通违法的处罚标准进行了细化。

  两种旧标准被细化

  以前,酒后驾车只有两种处罚标准:血液中酒精含量20mg~80mg/100ml的属于酒后驾车;罚款500元、扣6分、暂扣驾照3个月;酒精含量80mg/100ml以上的属于醉驾,拘留15日、罚款1500元、暂扣6个月驾驶证、扣12分。

  细化后的酒驾处罚标准,扣分标准不变:

  酒精含量20mg~40mg/100ml或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驶入城市中心区域的,暂扣1-2个月驾驶证,罚款300元;

  酒精含量60mg~80mg/100ml或一年内因饮酒后驾车第二次被处罚的,暂扣3个月驾驶证,罚款300元;

  酒精含量80mg~100mg/100ml或醉驾机动车未驶入城市中心区域的,15日以下拘留、暂扣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驾驶证,并处1500元罚款;

  酒精含量大于100mg/100ml或醉驾机动车驶入城市中心区域的,拘留15日、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500元罚款。

  对于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罚标准又不同:饮酒后驾驶暂扣3个月驾驶证,处500元罚款;醉驾拘留15日、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2000元罚款。

  此外,一年内有醉驾行为,被处罚2次以上的,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机动车教练员酒后随车从事教学活动的, 按照机动车驾驶人酒驾的规定处罚。

  三种“损招”照样挨罚

  见交警就跑:交警发现司机有酒驾嫌疑,让司机靠边停车。待交警未走近时,司机趁机弃车逃跑,想让交警无法抓到其酒驾证据。这种做法今后将以“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当场喝酒:交警拦下车后,原本酒后驾车的司机赶忙又喝上几口酒,让交警无法取得真实证据。交警可报110,司机同样可能面临“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罚。

  反锁车内:交警发现司机有酒驾行为,但司机试图将自己反锁在车内,让酒精挥发后再出来。该行为同样将被110民警以“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关键词:超速&低速

  违反限速规定受处罚的,不仅有超速,还有低于限定速度。《指南》中提出,测车速除了用电子眼,还可以依据高速公路收费站记录的车辆进出站时间等信息来确定。

  以前,机动车超速或低速的处罚标准已经很细。《指南》中降低了之前超速的部分罚款标准,对其他道路的超速标准进行细化。

  在划分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超速70%以上的,之前罚款1000元,调整后罚款500元;超速50%至70%的,之前罚款500元,调整后罚款300元;超速低于50%的,之前罚款100元,调整后罚款50元。

  在其他道路上超速行驶的,超速低于50%的,处100元罚款;超速50%至70%的,处500元罚款、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超速70%以上的,处1000元罚款、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在低于规定时速处罚方面,无论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低速的,200元罚款不变,但因道路设计不合理、路况不良等非驾驶人自身原因造成的除外。

  对处罚有异议 可要求“非正式听证”

  《指南》对驾驶人的权益进行了保护。其中,提出了 “非正式听证”的方式。如你觉得交警不该拘留你、不该对你罚款时,可用“非正式听证”为自己维权。此举在全国开创先河。

  听证地点在交警队办公室、甚至当事人家里;听证过程很简单,由交警提出你违法的事实、证据、行政处罚依据建议,你再进行申辩、质证,允许你聘请律师或熟悉法律的亲朋好友等参加听证。

  听证的内容,交警会如实记录上报上级部门,上级部门可依据听证情况修正对你的处罚。廖峻说,该举措在全国范围内尚无先例,四川交警也是首次进行尝试。

  此外,记者了解到,《指南》在人性化执法方面也有一些亮点。例如就算交警完成了确证,但还未将违法告知单张贴上去,此时驾驶人赶到,交警适用口头警告;驾驶人不在车上,但车内乘坐人具有驾驶资格和条件,并愿意驾车驶离,可以不再处罚;交警因在执法需要,将驾驶人车辆拖移至公安机关的办公或停车地点停放的,不得收取停车费。

  记者 周滔 见习记者 李惠

  ○同步播报

  扣满12分

  跟交警上路执勤

  交警五分局推新办法 违法司机激活驾照

  须经过5天理论学习+2天实践

  “你们说,这车哪儿违法了?”“这种违法,危害是……”昨日上午,经过一环路新鸿路口的市民发现,执勤交警身后跟了三名不时小声交流的男子。据了解,他们都是违法扣满12分的司机,昨日来接受一次特殊的学习:看自己是因为什么被交警抓的。据悉,交警五分局在全市首推“‘5+2’学习法”,即扣满12分的驾驶员除了5天理论学习外,还要实践学习2天。

  路口实践受教育

  第一批参加实践学习的违法司机共三名:准驾不符直接被扣12分的宋振华和刘建军;在禁行时间将货车开入三环路、超载等违法被扣14分的货车司机戢智勇。

  上午10时52分,一辆牌照为川A72D48的蓝色福瑞达沿一环路自北向南朝新鸿路口开来,交警林佳一个手势将该车拦下。“晓不晓得这车哪里违法了?”林佳问,戢智勇三人有点茫然。林佳示意开车的女司机将车窗摇下,戢智勇三人顿时恍然大悟:这车除驾驶室以外的空间,全被一箱箱的牛奶塞满,属于典型的客货混装。

  “晓不晓得为啥不可以客货混装?为啥要处罚他们?”林佳再问。“有安全隐患嘛。”戢智勇答。但具体的安全隐患是什么,戢智勇等3人说不清楚了。“客货混装有超载的可能,万一翻车了咋办?货堆得这么高,后视镜都看不到了,你们说危险不!”林佳解释后,三人频频点头。

  纠违中学习安全

  “我们今天来看自己是咋个交通违法的,明天还要跟着交警去体验车祸处理。”宋振华对自己参与学习的流程非常清楚。据了解,让违法司机接受2天的实践学习,是交警五分局“‘5+2’学习法”新举中的最大亮点。

  原来,交管局规定交通违法扣满12分的驾驶员在激活驾照时,必须经过7天的安全学习,然后通过科目一理论考试。之前7天学习全为室内理论学习,现减为5天;另外1天到路口体验交警纠正违法、1天跟随交警处理车祸。

  “实践学习的目的,是想让违法司机切身感受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带来的严重影响,希望他们能够以此为戒、不再违法。”交警介绍,参与实践学习的违法者不会直接进行违法纠正、处理事故,只是看交警如何处理。在纠违、处理事故的过程中,交警会有针对性地给违法者讲安全知识。

  据了解,违法者每次纠违实践的时间为3小时、事故处理实践时间为1小时。“‘5+2’学习法”为交警五分局首创,如效果好会在全市推广。

  本报记者 周滔 实习生 李清瑶

  摄影 李杨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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