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十日上诉期限已满,公安部经侦局原副局长相怀珠已向北京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7月23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相怀珠有期徒刑12年,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其妻子李善娟获刑1年7个月。由于两人羁押期已逾一年半,意味着李善娟不久将释放离开羁押处。所以,李善娟的辩护人表示李善娟放弃上诉。
46岁的相怀珠,警号000021,为经侦局排名第三的副局长。一审法院认定相怀珠及妻子李善娟受贿事实共有六起,相怀珠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200余万元,李善娟伙同相怀珠收受他人钱款折合人民币17万余元。
据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