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科大学生抢银行
一审被判十年
经鉴定,当事人患有抑郁症
4日上午,曾轰动京城的北京科技大学学生黎立抢劫校内银行案在海淀法院一审落判。法院未认定检方的绑架罪指控,最终以抢劫罪判处黎立有期徒刑10年。
上午8时许,离该案宣判还有2个小时,黎立的父亲便早早来到法院门口的马路边坐下。
10时许,黎立被带进法庭接受宣判。主审法官特意让法警把他的手铐打开,让黎立先谈谈对自己行为的认识。
“人最普遍的快乐,就是来源于语言的交流。我现在有许多话想说,但因为口吃却说不出来……”黎立主动站起来,说话时仍带有明显的口吃。
法官随后宣读了判决书,认定黎立的行为构成抢劫罪。鉴于司法鉴定黎立属限制刑事责任能力,而且黎立悔罪深刻,最终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
黎立明确表示自己不上诉了。
●案情回放
2009年7月12日,北京科技大学学生黎立在校内中国银行内,挟持人质抢劫了银行10万元。5小时后,他被警方控制。
2009年11月,黎立被海淀检察院批准逮捕。经鉴定,黎立患有抑郁症、强迫症和口吃,属于限制责任能力。据法制晚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