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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为参合农民小病大治小店区与定点医疗机构签协议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5日07:39  山西新闻网

  本报8月4日讯 (记者 王芳 通讯员 李够清)今日,小店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心与辖区内18家定点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书。小店区卫生局合医中心主任马庶民说,此举是为了彻底杜绝医疗机构对农民小病大治,开大处方,乱检查,损害参合农民利益的行为。

  小店区有参合农民13万余人,参合率在全市排名第二。辖区内有大小医疗机构20多家,医疗资源优越。“现有的情况并不是医院人满为患,而是病人不够。”马主任说,经调查,他们发现区内困扰百姓的主要问题不是看病难,而是看病贵。

  为监督定点医院的医疗行为,合医中心组织明察暗访发现了一些问题。比如,一剖腹产的产妇出院时,她的住院记录上写着手术过程中用了6条手术线缝合伤口。“正常情况下1根手术线就足够,可医生竟开了6根。本来患者花几十元就够了,后来花了几百元。”前段时间,一名20多岁的年轻健康小伙,手上受了外伤,本来在门诊包扎一下,做消炎处理就可以,医院却让他住院,并上了心电监护、血压监护等多台监护仪器。合医中心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一给予警告和处罚。

  协议要求,参合农民在医院就诊发生医疗事故时,医院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0日内通知合医中心。医院多次发生医疗责任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合医中心将解除合作协议。医院要在显要位置设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投诉箱”;同类药品,医院应为患者选择疗效好、价格较低的品种;因病情需要使用自费特殊诊疗项目和大型仪器设备检查时,须及时告知病人或其家属,并经其签字同意,区级医院由区管理中心审批通过。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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