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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外毒瘾又犯抢人金饰换钱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5日09:54  深圳特区报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石义胜 通讯员 钟如君)一男子因吸毒而感染艾滋病后,将艾滋病作为“护身符”,为筹措毒资盗窃获刑,监外执行期间不思悔改,又对女事主的金首饰进行抢夺或暴力打劫。近日,宝安区检察院将苏某提起公诉后,苏某被法院处以有期徒刑7年。

  被告人苏某曾于2008年9月24日犯盗窃罪,被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因其身患艾滋病,同年12月26日决定暂予监外执行。苏某在监外执行期间不思悔改,为获取毒资多次在宝安区西乡街道一带实施抢夺、抢劫行为。他分别于2009年8月9日和8月27日,抢夺了一条黄金项链、一对黄金耳环,后将赃物变卖购买毒品。当月28日,苏某在西乡街道固戍海滨市场附近,趁女事主陈某不备,从身后抢走她一对黄金耳环,后被闻讯赶至的民警人赃俱获,民警当场从苏某身上缴获刀具两把,其中一把为管制刀具。经宝安区检察院向宝安区法院提起公诉,宝安区法院判决被告人苏某犯抢夺罪,应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犯抢劫罪,应判处有期徒刑3年;与2008年所犯的盗窃罪并罚,合共有期徒刑8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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