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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过款给昆明格林杨公司?快来报案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5日09:55  生活新报

  快去自首

  生活新报讯 记者 唐娜

  在虚报注册资本开公司,并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进行非法集资后,面对受害人的追债,胡某终于选择“投降”,并向五华公安分局自首。记者昨日从五华公安分局经侦大队获悉,涉嫌合同诈骗的王某、胡某和施某已全部归案。

  据了解,早在去年5月份,民警就接到群众举报称,位于五一路附近的昆明格林杨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杨公司”)涉嫌非法集资。正当民警在调查期间,今年2月份,又有人报警称,格林杨公司发生经济纠纷,民警到现场后了解到,因不堪忍受受害人追债,格林杨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胡某选择了报警,决定主动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

  胡某交代,格林杨公司于2004年2月5日在昆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2007年12月7日至2009年5月间,格林杨公司先后以投资红豆杉种植、基地扩建为名,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先后与客户签订了75份合同或借款协议,骗取投资款1018931元,只提前返还了34000元人民币。之后因为资金链断裂,2009年5月26日,胡某等人又虚假出资50万元,欺骗工商登记机关,注册成立昆明态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随后又以基地扩建需要资金为名,先后与受害人签订了85份返本付息的借款协议,骗取投资款1081700元。

  目前,警方正对此案作进一步调查。警方呼吁受害人尽快到公安机关报案。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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