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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抗震设防要高一个等级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5日10:03  都市时报

  本月初,云南省地震局将举行《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修订草案)》(下称“草案”)听证会,对几类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提高一个抗震设防等级,开展地震小区划的范围、地震监测预报的规定等问题进行讨论。

  “草案”中提到,云南省将对地震预报实行统一发布的制度,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提出破坏性地震的长期、中期、短期、临震预测预报意见,由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而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将在地震行业网和互联网上建立地震监测信息共享网站,依法向社会发布地震监测信息。

  对建设工程的抗震要求,“草案”也提出了比较详细的方案。其中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全部按照抗震设防要求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尤其对于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和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地震动参数区划图规定或者地震小区划结果的抗震设防要求提高一个等级进行设计和施工,同时应当采用减隔震技术和新型抗震建筑材料。

  对于地震预报机制,“草案”提出将实行统一发布的制度。首先由省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提出破坏性地震的长期、中期、短期、临震预测预报意见,最后由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在震情跟踪中,发现临震异常,情况紧急的,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批准和发布48小时之内的临震预报,同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和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报告。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擅自向社会发布或者泄露地震预测意见,不得制造、散布地震虚假信息。对扰乱社会秩序的地震谣传、误传,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迅速采取措施,予以澄清。 (都市时报 记者赵芳)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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