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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德纲弟子打人事件又起波澜 德云社将起诉北京台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5日10:39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8月5日消息(记者王娴)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10时04分报道,“郭德纲弟子打人事件”已经过去整整四天,然而媒体对这一事件中当事师徒的关注似乎并没有降温。随着前天下午打人者李德彪舞台上深深一鞠躬,德云社与北京电视台《每日文娱播报》被打记者之间的纷争又进入新的回合,事件是非是否明晰?解决方案何时出炉?各方反应又有什么新动向?

  

郭德纲弟子打人事件又起波澜德云社将起诉北京台

  8月3日德云社媒体说明会现场(图片来源:新浪娱乐)

  主持人:王娴,现在距离郭德纲的弟子亲自道歉也过去两天了,当事各方有没有发出什么新的声音?这一事件的最新进展是怎样的?

  记者:我们知道,8月3号下午在北京德云社三里屯剧场登台鞠躬道歉的是打伤记者的当事人李德彪,当时北京电视台《每日文娱播报》的主编李林结也在现场,和德云社方面两位经理言语间仍然透着不愉快,无论是节目报道是否属实,还是伤情的表现和赔偿,都没有达成一个一致的结论。那之后,大家的表态就显得更有点儿“各说各话”的味道。这其中特别吸引大家关注的就是相声演员郭德纲本人在昨天凌晨发表的一篇名为《有药也不给你吃》的博客,言语中表达了对于电视台记者开机偷拍的不满,对于电视台方面一味追求收视率的无奈,很多话已经被网友多处转载,比如“月有阴晴圆缺,人有离合悲欢,偷拍不挨打,此事古难全!”,而对于郭德纲的这些言论,尽管这件事情当事各方这两天没有真正正面交锋,但是北京电视台也在节目里借主持人的话表达了“违反纲纪、德行不堪”之类的评价,指责郭德纲。双方的火药味儿一点儿也没减少,昨天,双方在接受媒体采访的时候都提到了下一步的打算——打官司。而北京电视台的各个频道,已陆续停止播放郭德纲近期所录制的节目。

  主持人:事情发展到现在,到底算不算有了一个合适的解决?你能不能给我们梳理一下当事各方主要的诉求和状态?

  记者:因为这个打人事件刚刚发生的时候警方就已经介入,北京亦庄博兴路派出所的民警告诉我说现在事件还在调查之中。而当事的双方显然已经不愿意只是等待结果了。

  北京电视台《每日文娱播报》的制片人朱礼庆表示说,现在北京台已经开始走法律程序,台里的律师顾问已经开始起草起诉书,将以被打记者身份,以伤害公民为由告郭德纲的弟子。从目前情况看,这官司我们打定了。”

  郭德纲的经纪人王海则表示,北京台播报的报道以及视频有多处失实。德云社的律师这两天正在起草起诉书,准备以私闯民宅,侵犯公民隐私,新闻报道失实为由,起诉当事记者。

  我们看到前两天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和要求主要的关键词还是道歉、亲自道歉、书面道歉、赔偿、具体赔偿等等,但是现在,事情似乎有了一些进一步升级的端倪。

  主持人:相信大家对这件事的关注,应该不止局限于事件本身,采访权、知情权、隐私权之间的冲突已经不是个新话题了,这个事件又带给我们什么新的思考呢?

  记者:这件事情的确关注度很高,但郭德纲博客的一篇文章本站点击量就已经超过了65万,网友们的态度也并非一边倒,说“过瘾”和“过分”的都有。

  在周二下午德云社方面组织的媒体说明会上,当时德云社的法律顾问赵祥就提出来,希望能够探讨,这件事当中知情权和隐私权的界限在哪里,采访权和隐私权的界限又在哪里。我们撇开当事人的立场不谈,这个话题的确值得思考。

  为此我也采访了媒介研究专家、北京外国语大学教授展江,他就表示这个事件和监督政府、监督企业完全是不同的性质,并不涉及公共利益,事件双方最好通过法律程序获得解决。

  而追溯到双方权利保护为题,在展江教授看来,法律规定的不足、权利界限的模糊是这类问题权利保障一直难解的症结所在。中国媒体方面的法律目前还没有什么保护隐私权的规定,只是偶尔有一些判例,也没有明确的采访权的规定,很多界限确实是模糊的,制度和法律建设的完善可能能够起到更重要的作用。

  【中广调查:太阳风暴来袭,你的看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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