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云南省教育厅新法规规定学校必须配保安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5日10:53  生活新报

  “学校须配保安”写进法规

  《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9月1日实施

  经多次修改完善并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昨日,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通报,新修订后的《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学校应建立安全制度、配备相应的安全保卫人员首次被写进法规。

  学校必须配备保安

  和全国大多数省份一样,我省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所有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均应接受义务教育。在整个义务教育阶段,除了免收学杂费外,还将逐步提供免费教科书。在备受关注的中小学校园安全方面,办法规定,凡经鉴定为危房的校舍,学校应采取安全措施,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舍,必须立即停止使用。与此同时,公安部门应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督,维护学校周边秩序。学校应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配备相应的安全保卫人员。

  在促进城乡教育公平上,办法特别提出,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农村、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的学校建设,逐步改善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办学条件。为鼓励教师长期从事义务教育工作,我省还将逐渐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使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而且,特殊教育教师还享有国家规定的特殊岗位补助津贴,在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享有国家规定的艰苦贫困地区补助津贴。

  学校不得透露升学率

  “减负”是办法里的又一亮点。为让学生轻松快乐地完成义务教育,我省规定,学校应当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和课时安排,安排好学生在校期间的作息时间,减轻学生的学习负担、心理负担和经济负担,保证学生每天不少于1小时的体育锻炼。而且,学校不得以测试成绩、竞赛成绩等作为入学条件和编班依据,不得违反课程设置规定、课时安排、课程标准和教育教学计划开展教学活动。最特别的是,学校还不得向媒体提供升学率、升学考试平均成绩和高分数学生等情况。

  在鼓励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上,办法特别提出,以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或者班级,可以同时使用汉语和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教学。相关部门应该做好民族文字义务教育教材的翻译、出版工作。最后,在师风师德建设上,老师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得歧视学生,更不能要求学生征订规定外的教辅读物。

  本报记者 毛翠

  实习生 韩鲁东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更多关于 义务教育 校园安保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