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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科大学生获刑10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5日11:18  新安晚报

  因劫持人质抢劫银行10万元的北京科技大学学生黎力,昨日上午被北京海淀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而黎力的行为所涉罪名也是几经更改,从最初以抢劫罪被检察院批捕,到之后改以绑架罪提起公诉,昨日法院在宣判时指出,检方指控罪名有误,应予纠正,最终定性为抢劫罪。

  2009年7月12日,北科大肄业生黎力在校内的中国银行内,为索要现金持刀挟持一对正在办理业务的情侣,遭到当事人的强烈反抗。其又以包中装有爆炸物等相威胁,要求银行给予人民币10万元。黎力拿到10万元现金后迅速逃离现场。但仅仅数小时,黎力就被警方抓获。据了解,来自江西的黎力是北科大2003级本科学生,因挂科本来应该2007年毕业的他,在延读两年后仍未能毕业,去年学校对其做了肄业处理。不久,黎力即给父母兄姐留下了遗书,表示抢银行是希望能给父母留笔钱,而之前其早已想好干完就自杀。11月17日,黎力以涉嫌抢劫罪被海淀检察院批准逮捕。

  2009年12月,在押5个多月的黎某被提起公诉,而涉嫌犯罪的罪名改成了绑架罪。检察机关认为,黎某为索财挟持人质,并最终从银行处索得现金10万元,符合绑架罪的犯罪构成。

  黎力的辩护律师刘淮扬告诉记者,黎力家境贫困、学业受挫,同时,严重的抑郁症、强迫症和口吃使他不能正常与人沟通,这些都造成黎力心理畸形,又缺乏有效的疏导,导致长期积压的情绪最终以不适当的方式爆发。经鉴定,黎力属限制责任能力。

  在黎力的父亲看来,是因家庭贫困才让儿子走到了今天。提起儿子,黎父感到很自责:“都是我的错。如果我要是有钱,黎力就不会有今天了。”综合《北京晚报》、《北京晨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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