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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得到购房资格村民怒告村委会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5日11:39  法制晚报

  没得到购房资格村民怒告村委会

  原告张某诉称,2007年10月9日因北京市对该村进行拆迁改造。村里规定,父母双方户口在本村,子女因上学户口不在的,可享有购买70平米住房的权利。

  现因原告上学户口不在本村,被告某村委会拒绝给予原告购房资格,故诉至法院,索要购买回迁房资格。

  开庭时间:6日10时开庭地点:昌平法院

  (本栏目信息如有变动,以法院开庭公告为准)整理/记者王巍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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