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不支持Flash
跳转到正文内容

江苏将实施节能预警调控 设立能耗预警"控制线"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5日18:46  中国政府网

      新华社南京8月5日电(记者潘晔)江苏连日高温,电网持续在高位运行,全省统调最高用电负荷达到5934万千瓦。面对这场前所未有的供电大考,江苏省一手抓供电保电、一手抓节能降耗,节能降耗再出重拳。

      记者5日从江苏省经信委获悉,由江苏省经信委、省统计局、省物价局联合制订的《关于实施节能预警调控的意见》目前正式开始执行,未来,江苏将在全省范围内实施节能预警调控,设立能耗预警“控制线”。

      经初步核算,今年上半年,江苏全省单位GDP能耗仅小幅下降,目前已制定需求侧管理计划400万千瓦。为确保完成2010年全省单位GDP能耗下降4%,《意见》要求对纳入“两高一低”和重点调控目标范围的用电单位,实施有序用电管理,削减用电负荷。对建材、冶金、化工行业的用电企业暂停执行峰谷电价政策。继续严格执行差别电价政策。对单位产品能耗超限额的用能单位,实行惩罚性电价。对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用能设备(工艺)的企业,责令限期停产整改,直至全部淘汰更新。全面清查违规建设项目,对违规在建的项目责令停止建设,对违规建成的项目停止供电供水。

      “今年以来,江苏省单位GDP能耗由降转升的势头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但节能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江苏省经信委相关人士称,“当前正是全年用电高峰,也是节能攻坚的关键时期。江苏省在确保企业正常用电的同时,以需求侧管理为抓手,正努力实施节能预警调控,遏制用能过快增长势头,以确保实现年度和‘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

      据悉,自8月10日起至10月31日,江苏将暂停建材、冶金、化工行业用电企业的峰谷电价政策,继续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差别电价政策,对单位产品能耗超限额的用能单位实施惩罚性电价。同时,江苏省经信委将联合有关部门跟踪监控各地和相关企业用电负荷变化,加强对各地综合能源消费量、高耗能行业用电量、高耗能产品产量等情况的跟踪监测,按月公布有关数据,对能源消费和高耗能产业增长过快地区,加大能源供应控制力度。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