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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完女友重修旧好 官司照吃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5日20:21  台海网

  台海网8月5日讯据“中央社”报道,台北市孙姓男子殴打同居女友,还逼女友签本票,遭女方报警法办。后来2人重修旧好,还登记结婚,但男方犯的是非告诉乃论罪,仍被法官判处拘役40天,可易科罚金。

  根据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决书,今年34岁的孙姓男子,去年12月间因细故与李姓女友发生争执,动手殴打李女外,还逼迫女方签立10张新台币50万元本票,以防止李女逃脱。

  李女隔天趁着孙男外出时逃脱报警,检察官後来依强制罪将孙男起诉。

  检方起诉後数日,2人重修旧好,并於今年6月8日完成结婚登记,但由於孙所犯的强制罪属非告诉乃论,李女不得撤回告诉,法院仍须依法判决。

  法官审酌2人已结婚,显见感情真挚,孙男犯後也有悔意,判他拘役40天,得易科罚金,并缓刑2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全案可上诉。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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