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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男子诈骗3万一审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6日01:46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魏柳菁 见习记者 韩影 通讯员 吴蔚

  8月5日 鲤城区检察院

  有正式工作,且每月有3000多元的工资,可24岁的安溪男子林某峰却不满足——以帮忙安排孩子上“重点小学”为由,巧立名目诈骗了朋友3万多元,最终身陷囹圄。昨日,记者从鲤城区检察院获悉,近日鲤城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林某峰9个月有期徒刑。不过,他诈骗未到手的28000元,被法院认定为犯罪未遂。

  林某峰本是泉州一家养生科技公司的业务经理,和女子许某曾是同一家公司的员工。今年4月初的一天,两人在闲聊时,许某说,她有一个朋友的孩子,想去泉州某重点小学就读,可担心找不到“门路”。林某峰听后马上接过话茬,“我妈是某公安局的指导员,让她找找关系,不过得花点钱”。许某当即表示,只要能安排孩子入学,“钱不是问题”。

  4月12日,林某峰打电话给许某说,“孩子上学的事疏通好了,你赶紧把孩子的户口簿和幼儿园证明送来,可以报名了。不过,我帮你买了两斤茶叶送给学校的一位主任,花了1100元”。很快,林某峰告知“名已报上”。许某听后很高兴,当下便将茶叶钱送上。

  不料,过了没几天,问题又来了——林某峰说,孩子的户口不在鲤城,无法入档,还要找管档案的人疏通,许某听后又送上了900元。可两三天后,林某峰再次打电话给许某说,他和朋友喝酒,身上钱没带够,想向许某借1000元,声称过两天就还。想到对方帮了朋友的大忙,许某毫不犹豫便将身上的800元都给送去了。

  4月26日,许某听说上学的事搞定了,要交600元伙食费和1200元学费,她又悉数将钱款送上。次日中午,林某峰将收款收据交给许某。不过,看到收据后,许某纳闷了:收据上既没公章也没签名,且上面的金额才写660元。

  但是,林某峰事后解释说,上学名额是去“走后门”的,学费没办法开出发票。许某只好作罢,临走时,对方还抛下了一句话,“5月份,学校要举办一场晚会,到时家长要带孩子去学校,还要准备28000元捐款。到时,你再打电话,我给你安排”。更让许某意外的是,几天后,林某峰的电话又来了。这回,他说自己出了车祸,不想让家人知道,想向她再借2000元。“家境这么好,怎么这点钱还要借?”许某最终留了心眼,找了理由搪塞过去。4月28日晚,许某应邀参加婚宴,宴席上巧遇这所小学的校长,从对方口中得知,学校每年6月才招生,且须有教育局给的名额才能招生。听到这里,许某如梦初醒,才向警方报了案。2天后,林某峰被抓获归案。

  林某峰真是女指导员的儿子?警方调查后发现,这根本是子虚乌有,林某峰的母亲早年去世,在世时只是一名以种菜为生的普通农村妇女,根本未在公安机关工作过。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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