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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不过关 204家泉州企业将关停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6日01:53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陈丽娟

  实习生 邱淑娟

  本报讯 泉州市已排查出204家环评不过关企业,近期将统一关停。

  记者昨天了解到,泉州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泉州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迎检暨完成“十一五”减排目标工作动员大会精神的通知》已经出台。

  《通知》强调,要从严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未经环评审批的排污单位一律停止建设、限期补办,补办环评无法通过审批的一律予以关闭;对未按环评要求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或已建设治理设施但未通过环保验收的一律停产整改;对虽通过环保验收但验收时提出的整改要求未落实的一律停产、限期整改;对已通过环保验收但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一律限期治理并限产限排或停产整顿,逾期未完成治理的一律关闭;对超标排污、恶意排污的,依法予以高限处罚、限期治理并限产限排或停产整顿,逾期未完成整顿的一律关闭;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泉州市、县环保部门将把企业和个人环境违法信息、“黑色”等级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函告其开户银行,并抄送人民银行和银监部门,人民银行将其相关信息纳入征信系统,提请金融机构防范金融风险。

  《通知》同时指出,对环保部门通报的环境违法企业,发改、经贸、建设、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要暂停受理与违法企业污染整治无关的行政许可;工商部门要对被责令停业、关闭的单位依法办理变更、注销登记手续或吊销营业执照;供电、供水部门要积极配合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及时对违法排污企业采取限电、停电、断电以及限水、停水、断水等措施;对查出的电厂等脱硫单位和污水处理场不规范运行的,将执行政府规定的扣除脱硫电价和扣除污水处理费等措施。

  此外,各地还将建立污水管网项目建设会审机制,最大限度缩短审批时间,所有污水管网整改项目将于本月底前开工建设。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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