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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宅改建停车场 获市政府认可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6日02:02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陈丽娟

  实习生 邱淑娟

  本报讯 泉州首例民宅申请改建成停车场一事有重大进展。记者昨日获悉,上个月,泉州市政府召开协调会,会议指出,在相关手续办理完整的前提下,支持王利泉(化名)投建停车场。这样,王利泉有望成为泉州以社会资金投建停车场的第一人。

  王利泉居住于泉州市区津坂路和后坂街交叉口的民房,因部分涉及动迁,将造成无法居住的现实,加上附近一带停车困难,今年年初,王利泉到处奔波,申请自家民宅改建成停车场(详见本报此前报道)。

  据介绍,上个月的市政府协调会指出,鉴于泉州市有关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的鼓励政策尚未出台,如果业主完成用地补办手续,对该民宅的改建申请,可先由业主出具建设社会停车场、不搞其他商业经营的书面承诺后,由规划、环保、交警、消防等相关部门,在不改变业主产权、用地性质的情况下组织审批。

  会议同时指出,在审批中要充分考虑项目周边的道路交通条件和已建建筑的卫生、防火要求,合理确定建筑规模;同时,按停车楼(库)的规范,严格控制建筑层高和层数,避免停车场地变更用途;可参照建设项目物业管理用房配建比例配套必要的管理用房,不得建设其他商业设施。

  至于该停车场采用机械式或自动立体式的问题,协调会上,泉州市政府要求规划、交警部门做好业务指导工作,采取合理的建设模式。在该业主未补办用地手续前,应采用室外机械停车设施等非永久性建(构)筑物设施进行停车场(库)建设。

  王利泉得知消息后十分高兴,他告诉记者,他已与几家立体式车库经销商洽谈过,并初定建设300个立体停车位。“不过,我家房子土地手续不完整,还得补办,补办后也要等报批。”王利泉介绍,但不管怎么样,他信心满满,希望好好经营社会停车场。

  民宅申请改建成停车场,这在泉州市可是首吃螃蟹的做法。为此,此事也引起了有关部门的关注。今年2月,泉州市交通整治办协调会上,这一申请遭到否决,会议认为,丰泽新村南大门路窄,车流、人流量大,交通隐患多,改建面积小,层数有限,车位数少。随后,6月份,泉州市规划局递交给市政府的规划意见中,原则同意了王利泉的申请项目。对于这一行为,泉州市交警支队十分期待,有关人士表示,泉州市区路面临时停车泊位已经基本饱和了,兴建停车场才是未来解决停车难问题的根本出路。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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